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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08-3-4 12:01:39 |
发证书”、“更改证书”、“重发证书” 1、申请签发“后发证书” 由于非故意的疏忽或其他特殊原因,货物出运前未能及时申请签发产地证书,申请单位亦可在货物发出后申请签发后发证书。申请人应在申请单上注明“申请后发”。取单时提交提单复印件。 2、申请签发“更改证书” 申请单位要求更改已签发证书的内容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填写《重发或更改FORMA/CO证书申请单》一份; (2)打开原的证书,在原证书号后加字母R,第二次更改在在原证书号后加字母R2,以此类推。系统内填制更改重发申请书,再选择更改证重新发送; (3)重新提交正本出口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各一份; (4)退回原已签发的证书; (5)重新缴费。 3、申请签发“重发证书” 如果证书遗失,申请单位可申请重新签证。 (1)先在《国门时报》上作遗失声明; 点击查看或下载该文件
(2)填写《重发或更改FORMA/CO证书申请单》一份; (3)重新发送份新证书,新的证书号应与原证书号后加字母D,新证书的签证日期和申请日期应为实际的日期,发送时,应选择重发证; (4)重新提交正本出口的商业发票和装箱单; (5)提交原证书的复印件或副本; (6)重新缴费。 产地证签证通过网上申报,通过网络,将产地证传输到签证机构;企业待收到正确回执后,企业注册手签人带上有关单据、中英文印章(需盖“后发章”的,需附提单)到签证机构取证。 二、地理标志保护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材料基本要求 (一)、产品名称、类别、地域范围 1、名称 2、类别 3、地域范围 (二)、产品的品质特色及与生产地域的关系 1、理化特性 2、感官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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