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原产地业务介绍以及单证下载 |
| 更新时间:2008-3-4 12: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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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业务介绍 一、原产地证签证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6个:欧盟25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申请单位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网上打印或下载 点击查看或下载该文件
2.《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A)》一套;(网上英文缮制)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点击查看或下载该文件
5.复出口日本的来料加工产品或进料加工产品需提交《从日本进口原料证明书》;网上打印或下载 点击查看或下载该文件
6.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7.缴纳签证费40元。 (二)申请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申请单位领证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一份;网上打印或下载 点击查看或下载该文件
2.《一般原产地证明书(CO)》一套;(网上英文缮制) 3.正式出口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如发票内容不全,另附装箱单;(盖章,不得涂改) 4.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提交《产品成本明细单》;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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