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口岸通关实务指南
更新时间:2008-3-11 10:47:06
一、进口报关手续
1、一般进口货物
加拿大海关对进口货物实行不同的报关方式, 如“直接放行报单” (Immediate Release Entry)、“确认直接放行报单(Confirming Immediate Release Entry)”、“完整报单”(Full Completed Entry or Perfect Entry)、“临时报单”(Bill of Sight or Sight Entry)等。由于 报关方式不同, 进口商所填写的报关单的颜色和格式以及呈交的份数都不一 样。如果进口商填报的报关方式与规定的格式、颜色或份数不符, 海关则不 接受其申报。

进口商申报货物的价值可以按其现有的资料(如出口商出具的商业发票)估 定;也可以由关员根据其以往对同类商品进口的情况作出判断。关税和其他税捐均按此价值征收, 但必须加上一笔足以保证递交正式单据或有关证明的押金。假如这些单据在货物进口的一个月之内尚不能呈交,押金即被没收。若进口商在限期到达之前能证明其正下大努力获取单据, 则可获得6个月的 延长限期。

2、关栈货物
免税存入关栈的货物应在两年内申报复出口或内销。 经批准后, 存栈期可以延长, 但最多不得超过3年。 内销的关栈货物按出栈时实施的关税税率纳税, 其完税价格则按货物运入加拿大时出口国当地的正常市价审定。出口的关栈货物应根据加拿大出口条件的规定办理。

3、邮运和其他方式进口货物
以邮运或用行李托运方式运入加拿大,其总值不超过500加元的商业性或非商业货物均可按小额税物品报关(Small collection Entry)。若邮运或作行运入的非商业性货物缺少可靠的发票海关可接受其估价单。(Appraisal Note)

4、暂准免税进口的物品
暂时运入加拿大供修理, 调试或检测用的物品, 准许免纳关税及其他捐税进口, 但须缴纳相当于应税额的押金或呈交保证书, 以保证上述物品进口后12个月复运出口。从事某种职业人员或雇佣工作随身携带的自用小工具,海关给予免税放行。对于其他暂时进口物品,如建筑承包商的机器设备,应由海关酌情批准。

5、复进口货物
从加拿大出口到国外修理或调试的物品运回加拿大时, 海关将估定其修理或调试部分的费用, 并对这部分费用征收关税, 这物品应自出口之日起于一年内, 经海关查明确系原物后,方准复运进口。

6、短缺卸货物
若进口商发现货物短少, 应于90天内报告海关, 否则其退税申请将不予受理。 成箱货物发现短缺并能证明是发生在运抵加拿大以前的, 亦准提出申请。 箱内物品应由海关查验后关员在发票上批准。 若短卸货物随后运到,进口商应向海关呈交一份盖有“货价在内”的报单。若某批货物短少一件或一件以上, 进口商得按货未到齐手续为整批货物报关。在进口报单的舱单号栏中注明未到件数。 当货物运到时, 进口商根据公司的报告单, 向海关呈送一份表格;划去原报单中“未到”字样或更正未到的件数。

7、分批进口成套设备
当按总价出售的大型机械装置或设备分批装运进口, 使出口商无法证实第一批货物的实际价格时, 海关验估科准许在第一批货物运到时, 先呈交一份临时总报单。这份报单可在最后一次报关时查明总价并予以高速海关税捐得按情况退税或补征。

8、转让货物
若原进口商将海关监管货物转让给另一个公司、企业或个人后, 此项货物在申报进口消费时, 应由后者以转让发票报关。 原发票和原产国证书必须与转让发票一同呈交涨关, 以证明转让发票所开列的正常市价不低于出口商发票所开的价格。

二、 进口估价
加拿大海关对进口货物完全税价格的估定标准有许多规定:
1、产品价格按出口国国内市场价格审定;
2、成交的货币应用出口国国内市场能用货币计税时,按成交时所用货币, 根据装运目的地兑换率折合为加元后计税;
3、在发票上开明的原产国或出口国减免的国内税准许扣除;
4、海关对地区性批发回扣可予扣除;
5、海关对发票开明的数量折扣准按最大数量扣除;
6 出口商必须在发票上注明运费用津贴;
7、海关对成批出售的廉价杂货、次货估价时,可以扣除价格的20%;
8、若进口货物在当地正常价格高于其出口价格,这种货物加拿大海关将视为倾销货物、并征收反倾销税。
加拿大关税政策
(1)关税结构及海关征税标准
  加拿大的法律规定只有联邦政府有权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各省政府均不得实施征税权.大多数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为从价税率,即按产品价值的百分比征税.对于有些产品则按重量征税.有时也对产品征混合税.对来自不同国家的产品征收何种关税主要看加拿大对产品原产地实施何种关税待遇,目前加拿大对不同国家主要有以下几种待遇:
A.最惠国待遇(MFN)
  对所有关贸总协定成员国及与加拿大有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
B.英联邦优惠制(BP)
  适用于所有英联邦的成员国
C.普遍优惠制(GPT)
  适用于160多个发展中国家
D.对不包括在A.B.C.E项下的国家实施的关税.
E.美国关税
  有些国家享有几种特殊关税待遇.另外,在美加自由贸易协定下,来自美国的产品进口关税逐渐降低,10年内关税将完全取消.加拿大进口的大多数产品都被征在最惠国待遇下规定的关税,加拿大已同意通过关贸总协定的连续谈判逐渐降低本国关税.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所征普惠制下的税率比其它种类的税率低.最高的关税是普通关税, 适用于既非关贸总协定成员国也与加拿大无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如北朝鲜,阿尔巴尼亚,阿曼和利比亚.
  加拿大关税结构的特征之一是对不同产品实施不同税率. 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原材料的进口关税为零或很低, 进口产品加工程度越高, 关税越高,其它发达国家的做法也大致如此.加拿大进口产品的平均关税约为9%,比美国,欧共体,日本的关税高5-7%.
  加拿大的海关关税在执行时, 有些特殊规定,如对于加拿大本国能生产的新鲜水果及蔬菜的进口,特别是加拿大本国市场供应充足时,有时要征季节性关税,用于加拿大生产制成品的进口零部件及原材料可享受暂时性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根据加拿大的机械计划,有些加拿大本国不生产的机械设备的进口可享受退税待遇.加拿大海关关税表中的第四, 第五栏列下了可享受退税待遇的产品名单, 进口关税退税是为了帮助加拿大制造商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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